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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资料
撰写: 发布日期:2010/8/27 9:06:03
报关单,这个部分在整个考试中占有25%的分数(50分),可以说十分重要。这个部分题型主要有2种,一种是一张报关单填制的选择题,20个题目,每题1分;另外还有3道报关单的改错,每张报关单有20个空、10分,其中只有5个是错误的,除非把这5个错误都找出来,否则多选、少选、漏选这10分都拿不到。但同时报关单这个部分也是比较容易掌握的,一般来说,这个部分拿满40分是完全可能的。在这个部分的复习中重复而大量的练习不会有特别良好的效果,而取得好的成绩关键就在于正确的掌握“报关单填制规范”! 从历届考试的经验来看,报关单部分一般都以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为主,一般不会涉及转关报关单,但是因为转关是02年新增加的内容所以也要有所关注下册P179。报关单的考试中一般随附单据中所给的条件都是中文。而教材中报关单部分后面的代码都不需要我们记忆。 首先,大家都知道报关单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货相符。所以,“不同合同、不贸易方式、不同口岸、不同发票、不同手册的内容不得填制在同一张报关单上”!(下册P175) 从教材下册P176开始大家会看到从(一)预录入编号……一直到第(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但是我们考试只需要大家填到第四十一项,后面6项的因为都是由海关填写的部分所以考试不涉及! 下面我就着重给大家将报关单填制规范归纳起来讲讲: (一) 预录入编号 (二) 海关编号 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一般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 (三) 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该栏目应当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空运: 第一个落地口岸 也就是说这个栏目填写的内容必须是“XX海关”。 [例题]如果在改错中此栏只填写“上海”而不是“上海海关”就为错误。 (四) 备案号 此栏目中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填写内容,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如果涉及一般贸易此栏为空 备案号是12位编码,都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 [例题]下册P191备案号:C230213000159 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什么。其中: B—来料加工 C—进料加工 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 Z—征免证明 以H打头并且第6位为D—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货物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备案号一栏和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如果备案号里面是以“B、C、D”开头的加工手册编号,那么这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就不可能是“一般贸易” [例题]下册P191备案号:C230213000159 这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就是进料加工的进料对口,征免性质就为进料加工 如果一个合同有两份手册我们就需要分两份报关单填报 (五) 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1999年3月18日填为99 .03.18 在预录入报关单(没有海关编号的报关单为预录入报关单)的时候时,因为并无法预期实际办结的日期,所以出口时此栏目为空 [相关知识]报关单的出口收汇证明联和出口退税证明联是当运输工具结关放行海关收到运输工具的清洁仓单之后才在相应的出口报关单上打印出口日期 (六) 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2003年5月4日填为03 .05.04 (七) 经营单位 此栏目一般也会以单选多选判断的形式出现,几种情况下经营单位的确定方式非常重要请特别注意,下册P177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在海关登记注册并有外资经营权的中国境内的法人或者组织)(不含港澳台) [特殊情况] 1、签定与执行合同不是同一家企业的以执行合同的企业为经营单位(就是进行货款结算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不是填报代理方而是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需要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特别牢记](此部分代码只需记住以下内容,教材上其他相关内容不做重点记忆) 经营单位代码由10位数组成,分为4段 X X X X X X X X X X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1)第一位至第四位为企业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2)第五位为经济区划代码 “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两个特殊开放地区 “3”表示高新技术开发区 “4”表示保税区 (3)第六位为企业性质代码 “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 “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企业) “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相关连接]教材下册P57 “8” 只有报关权,没有进出口经营权. (4)第七位到第十位为顺序代码 (八) 运输方式 主要涉及到的是:江海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具体根据(九)运输工具名称填写 (九) 运输工具名称 1、 江海运输需要填写船名、航次号 Vessel Voy.No 2、 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例题]下册P191 教材中运输工具名称一栏打印错误, 正确的应该为“CA0930/2001.06.29/71172312” (十) 提运单号 B/L No. Bill of loading 航空运输:有分运单填分运单号没有分运单 HAWB填写总运单号MAWB [例题]下册P191 教材中提运单号一栏打印错误, 正确的应该为“50318881” (十一) 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例题]A公司委托B公司签定进口合同,然后由C公司执行进口 A为境内目的地,B为收货人,C为经营单位 加工贸易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经营单位”一致 (十二) 贸易方式 常用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对口、进料非对口、合资合作设备、三资进料加工、外资设备物品 与其他各项关系详见附一 (十三) 征免性质 常用征免性质:一般征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 (十四) 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进料非对口才按比例征税.。进料对口,来料加工中是全额征税) 如果有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 例如:5%填报为5,15%填报为15 信汇—M/T 电汇—T/T 票汇—D/D 付款交单D/P 承兑交单—D/A 信用证—L/C 结汇方式代码—背 (十五) 许可证号 此栏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如已知条件没给则不填写 (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VIA---只是经过中转,具体判断是否发生商业***易?---看发票抬头.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交易则以中转地为起、抵地填报。请注意商业交易的概念,商业交易一般指买卖关系,也就是说发票上公司所在地和中转地有关系或者为同一地。 [例题]请注意下册P182(十六)中例题 [例题]请参考附二 (十七) 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地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例如1:此货物运往国外买方港口釜山则指运港填写釜山;例如2:此货物运往国外买方港口釜山但同时得知国外买方会将此货物继续运往大阪则指运港填写为大阪) (十八)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如果条件给出必须精确到区,例如:北京市西城区、江苏南通其他 (十九) 批准文号 进口——《进口付汇核销单》 出口——《出口收汇核销单》 此栏目如果已知条件给出则填写,如果没给出则不填写……(赠送品就不用付汇) (二十) 成交方式: FOB+运费+保费=CIF 进口报关单中所显示的最终价格为CIF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CIF) 出口报关单中所显示的最终价格为FOB价 进口时海关系统自动默认运保费为+,出口时海关系统自动默认运保费为- [注意]如在进口单据中同时给出CIF、运费和保费、FOB,我们只需要填写一次CIF价而无须填写运保费! 进口——如果给FOB就需要填写运保费,如果给CFR就需要填写保费 出口——如果给CIF就需要填写运保费,(则成交方式栏填:CIF-运保) 如果给CFR就需要填写运费 (二十一) 运费 运费标记:“1”——运费率 “2”——运费单价 “3”——运费总价 例如:5%的运费率填报为5/1,24美圆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7000美圆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注意]货币代码部分只须掌握以下常用代码即可 美元(502) 港币(110) 日元(116) 英镑(303) 欧元(300) 人民币(142) (二十二) 保费 保险费标记:“1”——保险费率 “3”——保险费总价 例如: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10000港元的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 杂费 见下册P183 (二十四) 合同协议号 S/N P/O Order No. Confirmation Agreament (二十五)件数 件数、包装件数一般以Paking list上内容为准,有时参考Marks No. 此栏以实际包装的件数为准 [例如]Caton No.1-40 件数就为40 / Case No.7-14件数就为8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0,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六) 包装种类 常见包装种类有:Carton(纸箱)=CTNS Pallet托盘 Cases木箱 Bales=BLS布包 其他更多包装形式只作为参考 (二十七) 毛重(公斤) Gross Weight=G/W 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 [例如]货物毛重为4公斤本栏目填报为4;货物毛重3.1公斤填报为4公斤 (二十八) 净重(公斤) Net Weight=N/W 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九) 集装箱号 Seal No. CTN No. Container No. 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我们常见的集装箱规格为20尺及40尺,在填报本栏目时需要一律折算成20尺的标准集装箱数量。如果有多个集装箱只需填写第一个集装箱号,其余集装箱号填写在标记麦码及备注中 [例如]一个20尺箱和一个40尺箱就应填报为:集装箱号*2(3){表示两个集装箱折成3个} (三十) 随附单据:只填代码 合同、箱单、发票、许可证这些必附单据不填在随附单据中 随附单据的号码会在已经条件中给出,如已知条件没给就不必填写,此栏只填写随附单据代码,单据号码填写在备注栏中。(例:入境通关单,在随附单据栏填A ; 在备注栏填 A:***** {通关单编号}。) 监管证件代码:A/ B出口许可证。1- 4- 如在改错题目中随附单据一栏出现合同、箱单、发票、许可证这些必附单据就为错误 (三十一) 用途/生产厂家 填报方法和与其他各项关系见附一 (三十二) 标记麦码及备注 此栏目中麦码只需要填写内容而不须包括麦码中之图形 此栏目如果出现No Mark=N/M就无须填写 备注栏目中应填写: 1、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不是填报代理方而是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需要在报关单的备注栏内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见:经营单位) 2、 如果有多个集装箱只需填写第一个集装箱号,其余集装箱号填写在标记麦码及备注中(见:集装箱号) 3、 随附单据代码及号码号码(见随附单据) 4、 适用于协定税率商品的填报原产地证明标记 5、 来料加工出口成品的时候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原料费和工缴费 (三十三) 项号 只有加工贸易货物项号栏才分两行填报 第一行填写报关单中的商品序列号 第二行只用于加工贸易已备案商品,填写该商品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此内容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例如:XX商品列手册第2项) [注意]1张报关单只允许填5种商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20种商品 (三十四) 商品编号 就是所报商品的商品编码 (三十五)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第一行首先填报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如果已知条件只给英文需自行翻译成中文填写 第二行填写规格型号 如果在改错题目中没有中文名称就为错误 (三十六) 数量及单位 第一行、如果已知条件中给出一个计量单位则为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行、如果已知条件中给出两个计量单位(例如:布匹单位 公斤/米 左侧为第一计量单位右侧为第二计量单位)本行填写第二计量单位 第三行、如果成交计量单位于法定计量单位不同时填报成交计量单位 (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精确到市 已知条件会给出 [例如]MADE IN U.S.A原产地就为美国 (三十八) 单价(三十九)总价 此两栏目只需要填写价格数字而无须填写货币名称或者计量单位 [注意]此栏目不同于毛重净重,不可四舍五入 (四十) 附一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用途 征免 判断依据 一般贸易 一般征税 进口:外贸自营内销;企业自用。出口此栏为生产厂家 照章征税 没有备案号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 加工返销 全免 备案号第一位为“B”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 加工返销 全免 备案号第一位为“C”,对口与否会在已知条件中给出 进料非对口 进料加工 加工返销 征免性质 三资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 加工返销 全免 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为“2、3、4”的进料加工 合资合作设备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企业自用 全免 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为“2、3”来判断合资或者合作企业。 外资设备物品 外资企业 企业自用 全免 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为“4”的为外资企业。备案是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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